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媒體報導,接獲替代役男投書指出,被分發到國防部當傳令兵。國防部對此發布新聞稿澄清,依據「替代役實施條例」暨其施行細則相關規定,進用替代役男擔任一般(共同)性行政工作,並無將替代役男「當傳令兵」情事。
國防部指出,本部從民國100起進用「一般替代役」,規劃以國軍醫院、個軍事校院為主,有關訓練、服勤、裝備等事宜,已令頒「國防部替代役役男服勤管理要點」,予以明確規範。
國防部表示,依據「替代役實施條例」規定,替代役男於需用機關擔任輔助性工作,即協助收發文、公文傳遞、文書處理等一般行政事務;所謂替代役男「被當傳令兵」,判是替代役男誤解服勤內容所致。
我們想讓你知道…阿兵哥跟替代役的工作內容不一樣,不可混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