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法務部發言人陳明堂4日媒體採訪,針對會計法修正疑義發表看法,因被聯合報報導為「以目前的立法條文,除罪的範圍僅及於大專院校的職員及系主任、副校長等兼任行政職務的教授,不包括未兼行政職的教授」,法務部5日急忙澄清,指陳明堂並未說過「除罪範圍不包括未兼行政職的教授」,報導與事實不符。
▼法務部政次兼發言人陳明堂就會計法修正疑義發表看法遭曲解報導,法務部忙澄清。(圖/資料照片)
法務部指出,昨日媒體採訪要求法務部對會計法修法疑義表示意見,法務部發言人陳政務次長僅表示,會計法修法中所稱「職員」固然包括教授兼任行政職之系院所主管、學校行政主管及首長等,至於是否包括未兼行政職教授,法務部並非主管機關,應由主管機關或立法機關,參酌立法目的、文義解釋等為解釋。
另外具體個案方面,仍由司法機關做統合性見解,法務部不便表示意見。陳政務次長從未表示修法除罪範圍不包括未兼行政職之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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