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加油,好嗎?台北市一名20多歲年輕女子,去年底某日凌晨酒醉搭乘台灣大車隊計程車回家,因不省人事被司機載到永和得和派出所,未料值班楊姓員警竟以人手不足為由,隨便打發司機和醉女走人,事後醉女遭司機性侵,楊姓員警日前出庭作證還想避重就輕,卻遭被害女子戳破謊言,痛斥優良駕駛和人民保母都不可信。
檢方調查,家住新北市的王姓女子(化名)在台北市林森北路酒店工作,去年11月3日凌晨2時下班,她打台灣大車隊叫車專線,搭乘優良駕駛林桂弘的計程車回家,但因不勝酒力,王女一上車就睡得跟死人一樣,林男問不出目的地,僅知王女要去永和,只好把她載到永和得和派出所求助。
當時值班的楊姓員警搖醒王女問到地址,未加多想就叫林男把王女載走,結果林男到指定地址後,見眼前這名陷入熟睡的年輕女子外表豔麗,洋裝下的內褲若隱若現,竟起了歹念。
王女事後向警方表示,她在熟睡中忽感到下體一陣刺痛,驚醒發現內褲已被脫到腳踝處,林男坐在自己旁邊張大雙眼,嚇得她尖叫連連問:「你幹嘛脫我內褲!」林男卻理直氣壯地回說:「呀不脫內褲是要怎叫醒妳?」王女隨手丟了500元車資,邊哭邊跑逃回家,打電話跟台灣大車隊投訴:「你們的優良司機很可惡!」
雖然林男全盤否認王女的指控,但當晚附近監視器剛好拍到他在計程車後門來回踱步,不時陷入沉思、抽菸,並反覆進出後座(圖左/示意照/取自網路),每次時間都超過3分鐘,總計長達80分鐘,行徑可疑,加上測謊未過,5日被台北地檢署起訴。
楊姓員警日前出庭時,稱王女當時意識不清,他是從身分證上得知她的地址,卻遭王女反駁:「我身分證明明寫得是戶籍地址,你怎可能看出我住在永和!」被質疑是在避重就輕。
一位不願具名的員警指出,若有穿著清涼、面貌或身材姣好的女性喝掛被送到警局,較妥善的做法是將她留置到意識較清醒時,再讓她離開。楊姓員警5日改口坦承,當時所內同事都外出執勤,只有他一人留守,無法給予更多協助,檢察官近日將對此展開調查,釐清員警是否瀆職,間接造成被害人被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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