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法》修正案 檢察官協會痛批「違憲」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會計法》修正案,民意代表與學者報支經費有條件除罪,但通過的條文卻漏「教」字,教授因而不在除罪化範圍,引發社會各界痛批。對此,總統馬英九親自道歉,並交代行政院提出覆議案。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9日發表聲明痛批,修正案違憲,呼籲再審時勿制定違憲條文。

立法院5月31日三讀通過《會計法》修正案,輿論譁然、引發社會各界痛批,總統馬英九在7日舉行記者會向社會致歉,並由行政院提出覆議。行政院基於2項理由提出覆議,一是民代、教授有不同的標準,違反平等原則;二是修法條文中疏漏的「教」字,為避免司法機關疑慮,需回到立法院進行修正。

▼ 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會計法》修正案,民意代表與學者報支經費有條件除罪,總統馬英九在7日舉行記者會向社會致歉。(圖/資料照片)

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9日發出聲明指出,修正案明顯違反憲法平等原則,針對非社會弱勢族群的民意代表及大學教職員,以優於一般人民的差別待遇立法,不僅違憲,也違反歷次大法官解釋對平等原則所作的闡釋,嚴重背離人民法律感情,讓法律之前無人人平等,造成刑不上士大夫的不公不義結果。

協會呼籲,立法院再次審議時應嚴守憲法分際,勿制定違反憲法平等原則的條文,對於違反平等原則,而有違憲疑慮的法律,所有檢察官應本於良知及法律的確信,向法官請求停止審判、聲請釋憲,以守護法治國家應有的核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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