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亮刀掐頸 流鶯嚇到大小便失禁還遭性侵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江姓男子從99年起專挑新竹市的流鶯白嫖、搶劫,被害人認出江男刺青報警。最高法院10日依強盜強制性交等罪判刑25年確定,加上他之前性侵被判刑14年,合併執行有期徒刑30年。

判決指出,江男有毒品、竊盜及贓物等前科,他看上流鶯不敢報警的弱點,從99年起專挑流鶯下手行搶。100年6月間,他與流鶯相約到對方住處進行性交易,持美工刀脅迫並動手掐頸,趁女方暈倒後搜刮屋內現金。

被害人清醒發現自己嚇得大小便失禁,連忙去清洗,江男拿刀將女方壓在床上,劃破蚊帳嗆聲說,「下次劃的就是妳的臉」,進而性侵得逞。累計99年到101年間,江男洗劫、性侵5名流鶯。

法院審理時,江還誣指對方欠債及買賣毒品,二度傷害被害人,法官痛斥他手段惡劣、惡性重大,依強盜強制性交等罪判處25年徒刑,全案定讞。(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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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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