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宜蘭一名少女從國小二年級開始就遭生父性侵,時間長達近10年,期間父親賭博輸錢,竟以「做愛可以改運」為由,對她伸出魔掌,直到她升高中才終於鼓起勇氣揭發父親的惡行,宜蘭地方法院判處這名狼父12年徒刑。
▼宜蘭一名被父性侵的少女,擔心媽媽知道後會難過,獨自隱忍10年!(圖/取自網路,示意照)
該名少女從小二開始,父親就常趁她母親上大夜班時,強迫她口交,還謊稱精液就是唾液;國二時,父親還以她胸部太小為由,想要幫忙按摩,強行發生性關係,少女堅拒並怒喊,「你要發洩可以找媽媽。」沒想到,父親居然回她,「那用到不想用了。」遂遭性侵。
2011年4月少女在老師的協助下,通報相關單位,但她出庭作證時,因擔心母親傷心、父親以死相逼而翻供,後來細心的老師繼續觀察,並和少女懇談後,要求她將父親獸行過程寫下,寄給檢方重新調查;日前宜蘭地方法院審結,以觸犯家暴妨害性自主的強制性交等共3罪,判處狼父有期徒刑共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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