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要排富,小康家庭兒恐選高職讀。(圖/東森新聞提供)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十二年國教「免學費不排富」政策大轉彎,有議員批評,如果實施十二年國教「高中排富、高職不排富」政策,違反憲法第21條「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忽視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本質,政府根本是帶頭違憲!
台北市議員林奕華表示,一旦高中進行排富政策,會導致部分較富有的學生,遭貼與他人不一樣的標籤;而高職不排富、免學費政策,也會有歧視高職生之嫌,造成無謂的階級對立,更違背十二年國教的精神,甚至造成民眾曲解學生受教權平等的基本精神,加深社會階級的對立,過去9年國民義務教育對於學生一視同仁,十二年國教應比照辦理。
林奕華批評,教育部長蔣偉寧先前不斷強調,十二年國教的預算只會增加,不會減少,但如今政策說變就變,毫無原則可言。從「不排富」到主張「適當排富」,讓民眾對政府的決策始終摸不著頭緒,嚴重損害民眾對政府的信任度。
林奕華表示,十二年國教的目標,其中一點即闡明「促進教育機會均等,以實現社會公平與正義」,主張排富政策,不僅違反十二年國教的宗旨,也違背憲法第21條,更易造成社會階級的對立。林奕華強烈要求,政府必須真正落實12年「國民」基本教育的平等精神,不應主張排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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