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門水庫資料畫面。(圖/東森新聞提供)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行政院院會13日通過《水土保持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放寬開發標準,未來水庫集水區內,除了須特別保護者,才劃為「特定水土保持區」,其餘的都可以進行開發,將送請立法院審議。對此,環保團體認為這樣的修法簡直是大鬆綁,痛批為「亡國之法」。
台灣目前共有63座水庫,集水面積為205萬3920公頃,約占全台山坡地面積78%,為了保護水源區,依現行法規應該禁止開發,並列為特定水土保持區。但農委會認為,這將嚴重影響民眾權益和國家經濟發展,因此提出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農委會水保局科長姜燁秀14日透過公視新聞解釋,特定水保區禁止任何開發,甚至連農業使用都不行,讓他們在劃設時確實碰到不少困難,直言此法規不合理,再加上調查也指出,全台集水區目前僅16%的面積會出現災害,所以只需針對特定需要保護的地方劃定即可。
雖然農委會強調,之後開發行為還是受到《水保法》與《環評法》管制,不過,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秘書長林子凌就認為,國家沒有水老百姓不能活,經濟也不能發展,但沒有旅館和山上高級的別墅,卻不會因此不能活,痛批此法是在開倒車,讓全民冒生命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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