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台大碩士洪文璞不堪服役時部隊長官羞辱、狂操,導致他在營區跳樓身亡。監察委員沈美真認為,陸軍特種作戰指揮部幹部藉勢凌虐軍人,導致洪文璞跳樓自殺,特指部顯然自殺防治宣教不彰,輔導幹部缺乏警覺;陸軍司令部、航空特戰指揮部督導不周,監察院通過沈美真提案,糾正陸軍司令部、航指部、特指部。
▼(示意圖/東森新聞資料照)
洪文璞不堪部隊長官羞辱、狂操,97年9月8日在營區跳樓身亡。一審判陸軍司令部賠償197萬元,高院審理後認為,軍方雖應檢討不當管教,但特戰生活與學校不同,洪姓士官因自己性格釀成悲劇,和軍隊管教沒有相當因果關係,改判免賠,全案可上訴。當年惡整洪的上士副排長郝錚,已依「藉勢凌虐部屬罪」判一年徒刑確定,其他軍中幹部也都被記過或申誡。
監察院6月20日通過的糾正案文指出,郝錚於該連基地訓練期間,對洪員等4名士官兵嚴苛不當的訓練,觸犯陸海空軍刑法上長官藉勢凌虐軍人罪,主管長官未盡督導防範職責,有重大違失。
部隊未依規定辦理關於放棄軍訓學分可折抵役期切結書、志願幹部申請休假補助等項作業,沒有給予新任預財士足夠的職務銜接時間,有明確疏失,應徹底檢討改進。
肇事部隊未給予士官兵適當補休,晨間實施基本教練,只因洪員個人步伐不一致,竟施予集體處分,使他遭同儕指責,導致心緒失衡,幹部對於危安徵兆警覺性不足,導致營內發生自殺案件,難辭違失責任。
而特指部各級幹部不能適時掌握洪員情緒,轉介心理輔導並列管,導致不能防範洪員跳樓自殺,明顯是自傷防治宣教不彰,輔導幹部心輔工作明顯不足,有嚴重疏失。陸軍司令部、航指部及特指部對所屬部隊的心理衛生工作督導不周。況且陸軍心輔人員與官兵比例,不符國防部規定的標準,心輔能量不足;陸軍心輔人員至今仍有不少懸缺,影響心輔工作成效,明顯有缺失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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