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專吉酒駕撞兩兄妹10萬交保,檢方抗告遭駁回。
地方中心/花蓮報導
前林務局成功站主任王專吉酒駕撞死吳姓兩兄妹案,法院裁定10萬元交保,台東地檢署提出抗告,花蓮高分院認為沒有羈押必要,24日駁回抗告。台東地檢署表示,收到駁回書類後將研究進一步作為。
6月15日清晨,王專吉酒駕造成就讀大學的吳姓兄妹死亡,檢察官向台東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台東地院認為,王坦承犯行,願積極籌措財源賠償被害人家屬,且有正當職業、尚有未成年子女需撫養及重要家庭成員均在台東,雖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但無羈押必要,裁定10萬元交保,每週二、五向轄區派出所報到。
死者家屬和外界質疑交保裁定處分太輕,台東地檢署日前提起抗告。檢方認為,車禍當時王專吉不可能不知道肇事,卻未停車察看、給予兩兄妹必要救護,反而駕車逃逸,顯見對於他人生命漠視。
檢察官提出的羈押理由包括:王專吉坦承刑責較輕的酒後駕車、過失致死,但否認刑責較重的肇事逃逸,且已經轉調又被停職,行蹤不易掌握,又將面臨很重的民事、刑事責任,提高逃亡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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