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基隆報導
人命關天!基隆市男子黃正誠25日跳樓自殺,從12樓墜落到隔壁棟的民眾4樓頂,警消必須經過陳姓屋主家中才能將黃男送醫,未料陳男卻說,「魂魄一旦進屋,將流連屋內」,悍然拒絕。警消只好出動雲梯車吊掛傷者,延誤了43分鐘才送醫,急救後仍宣告不治。
▲▼陳姓屋主堅持不肯讓傷者經過屋內,警消只好費力將傷者抬上1.3公尺高的女兒牆,出動雲梯車送醫急救,這一來一往已經延誤了43分鐘。(圖/東森新聞)
警方表示,黃男(37歲)在台電協和電廠擔任保全員,1個月前因病離職。他25日上午7時多離家,獨自到仁二路上的吉祥大樓12樓,8時許坐在女兒牆上,10分鐘後一躍而下,當場腦漿外溢,沒有生命跡象。
陳姓屋主(70多歲)聽到巨大聲響後,上頂樓查看發現黃男,嚇得報警處理。警消由陳家1樓住處進入,爬樓梯到樓頂時,邊急救邊用擔架準備抬下樓送醫,未料陳男兒子(40歲)卻突然把頂樓鐵門鎖上,拒絕傷者入內。
陳男兒子對警消說,「我爸說這樣不好,不要經過我家,要運就叫雲梯車來運!」當時8名警消困在頂樓,束手無策,員警低聲下氣說,「拜託!這也是一條生命,好心一點,幫個忙。」但他仍不為所動。警消只好出動雲梯車,直升到頂樓,送上救護車已9時多,到院後仍不治。
陳男認為,黃男墜樓時已無生命跡象,若還有救他不會見死不救,既然已死就不能隨便移動大體;根據民間習俗,非自然死亡的靈魂不能隨便入屋,因為會流連屋內,無法輪迴,「這樣不好啦!我們又不認識他,怎麼可以讓他從家裡經過。」
陳男強調,當時屋內有老人、小孩,如果一具滿身是血的屍體經過,大家會嚇壞的,屋子還會變成「凶宅」。陳男兒子說,父親身體不好,大體經過家裡會有晦氣,才會建議用雲梯車。消防隊指出,他們不是醫生,趕抵時不能認定黃男已死,基於人道救援才將他送醫急救。
據了解,黃男家屬領到遺體後,希望到頂樓招魂,也被陳男拒絕,最後經過協調,透過雲梯車載送道士和家屬到頂樓,做法事接走亡魂。
根據《行政執行法》規定,如果人民身體和生命受到迫切危害時,警消人員可強制進入民眾屋內,若民眾出現抵擋行為,可依妨害公務罪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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