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新竹報導
新竹縣楊姓男子借住女大生家,兩人一晚激情3次,事後她卻表示他霸王硬上弓,怒告他性侵。 檢方認為,女大生如果不願和他進行性行為,為何當時不趕走楊男,事後還願意和他同床共枕,說法有違常理,做出不起訴處分。
▲檢方認為,兩人完事後還一起吃早餐,女大生說法有違常理,因此對楊男不起訴。(圖/示意照,資料畫面)
據了解,去年8月底晚間,楊男(23歲)打電話給女大生說,自己心情不好,可否借住一晚,她答應收留他。她供稱,他洗完澡後故意不穿衣服,在她面前打手槍,她原以「好朋友」來拒絕,但他不斷挑逗她,兩人因此炒飯,但過程中她腹痛要求停止,他還硬上。
楊男指稱,當晚兩人一起洗澡時,發生第一次性關係;隨後在床上聊天時,又嘿咻一次,他體外射精在她身上,引發她的不滿,他忙著道歉、賠不是,她同意他留下住一晚;隨後兩人發生第三次性行為。他強調,三次都是情投意合,絕無強迫。
檢方認為,如果真的是性侵,為何女大生當下不呼救、打電話報案,甚至隔天一早還和楊男共進早餐,認定不合理,因此不起訴。
我們想讓你知道…吃完才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