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政富收賄千萬判13年 趙紅霞設局「抓姦」判緩刑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前重慶市北碚區委書記雷政富涉入不雅影片而被查出收賄,法院28日一審宣判,以受賄罪判處雷政富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追繳贓款人民幣316萬多元(約台幣1540萬元)及沒收個人財產30萬元(約台幣146萬元)。

根據《中新社》報導,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上午作出上述宣判時,雷政富當庭表示,將與律師商量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報導指出,法院認為雷政富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316萬餘元(人民幣,下同),「數額巨大,影響惡劣,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依法應予懲處」。

▼雷政富涉入不雅影片而被查出涉貪。(下圖/翻拍CCTV)

報導提到,雷政富的妻子和妹妹到場旁聽,在得知判決後,雷政富妹妹當場哭喊「是冤枉的」,並在宣判後向媒體宣稱,這項判決「不公平」。

雷政富的辯護律師魯磊表示,雷政富19日首度出庭後曾經表示,不雅影片案是自己「錯找了一個女人」,確實給黨、政府、社會、家庭、自己造成了不良影響,應該承擔責任,但「不認為這構成犯罪」。

另外,不雅影片女主角趙紅霞及同夥肖燁等6人,法院28日下午宣判,趙紅霞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首謀肖燁有期徒刑10年,許社卿有期徒刑4年,嚴鵬有期徒刑3年6個月,譚琳玲及王建軍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1年6個月;同時追繳這6人的敲詐勒索所得。

▼趙紅霞真實面貌至今仍未曝光。(圖/取自網路)

據報導,法院宣判後,肖燁、許社卿、嚴鵬等3人當庭表示上訴,趙紅霞、譚琳玲、王建軍則表示不上訴。

報導指出,法院查明,肖燁於2007年下半年起,與同夥邀約女員工色誘官員並偷拍不雅影片,以此作為要脅,圖謀獲取非法利益,其中趙紅霞、譚琳玲等2名女性便成為誘餌。

2008年2月,趙紅霞先成功誘使雷政富發生性行為並偷拍,進而要脅300萬元;同年底,肖燁如法炮製,由譚琳玲擔任誘餌,誘使重慶市地產集團董事長周天雲發生性行為並偷拍,進而要脅200萬元。

法院認為,除肖燁外的5人在全案中「起次要作用」,屬於從犯,根據各自犯罪情節,對許社卿、嚴鵬「從輕處罰」,趙紅霞、譚琳玲、王建軍則「減輕處罰」。

報導提到,趙紅霞、譚琳玲、王建軍3人到案後,能「如實供述主要罪行,有悔罪表現」,因此可適用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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