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育敏擬提修法 針對虐待動物者提高刑責至2年徒刑

記者王文萱/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2日召開記者會表示,針對虐待動物初犯及再犯者,刑責應分別提高為1年與2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委會也不應規約禁止住戶飼養寵物,因此,她將提案修法,盼能提高虐待動物刑責、反寵物歧視。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右二)召開記者會表示,她將提案修法,針對虐待動物者刑責應提高。(圖/王育敏辦公室提供)

王育敏上午偕同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寵物友善協會、流浪動物之家基金會及等多個動保團體召開記者會,呼籲外界正視飼養寵物者權益、反寵物歧視。

虐貓、虐狗等虐待動物事件頻傳,王育敏說,她將提案,要求修改《動物保護法》,針對虐待動物的初犯與再犯者,初犯刑罰應提高至最重得處1年有期徒刑,5年內再犯者,則應提高至可處2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王育敏說,養寵物人口如此龐大,但飼主卻常被以「次等公民」對待,不但寵物活動範圍受限,管委會也經常修改規約,禁止住戶養寵物,因此,她將提案,修改《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3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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