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認為,當時KTV包廂人那麼多,若被害人真是被性侵,只要出聲求救就可脫困,其行為有違常情。(圖/示意照/翻攝網路)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比A片還誇張!新竹縣陳姓人妻日前參加先生公司聚餐,與一名初次見面的泰籍勞工在廁所內發生性關係,陳女離開餐會後感到下體劇痛,遂在丈夫陪同下對泰男提告性侵,但法官認為,當時廁所外有許多人,陳女未發聲或拍門求救,完事後還與泰男一起坐著用餐,有違一般性侵被害人反應,2日判決泰男無罪。
檢方調查,被告32歲泰籍男子在陳女先生的公司擔任作業員,今年2月9日農曆除夕,陳女陪同先生攜5歲獨子參加員工聚餐,泰男看到陳女驚為天人,便趁先生離開KTV包廂時,拉著她躲到廁所做愛,並在陳女陰道、內褲上留下精液。
泰男到案後供稱,他和陳女是兩情相悅,陳女為了讓他方便進入,還主動採用跪姿配合,但檢察官認為陳女和泰男素昧平生,怎可能第一次見面就天雷勾動地火,還隔著一道門丟下老公和小孩不管自顧自地做愛,厲聲痛斥泰男:「這是現實生活,又不是演A片!」
審理期間,法官問陳女,被拉往廁所、在廁所裡面時,身旁、門外都有他人,為何不求救,陳女回答:「因為不知道他要做什麼。」陳女先生亦力挺老婆,稱她是家庭主婦,個性單純,但法官認為,陳女高中畢業,不至於連這點判斷能力也沒有,且事後她還與泰男一起用餐、給他手機號碼,有違常情,因此判泰男無罪。
徐姓泰國男子案發後一直被羈押在新竹看守所,2日他得知自己無罪、恢復自由之身,不禁露出一抹微笑;陳女先生則顯得神情十分落寞,表示會和妻子討論後,再決定是否要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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