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發電貴鬆鬆!日4電力公司申請「重啟5座核電廠」

2013年07月6日 00:18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日本311地震引發福島核災,事後各家核電廠全面暫停運轉進行檢查,政府也著手制定新的核電安全標準。日本原子能規制委員會下周在核電站實施新安全標準,5日下午北海道、關西、四國、九州4 家電力公司完成通知手續,考慮申請5座核電廠10機組重啟的安全審查

福島事件後,各家電力公司依照規定,重啟核電廠必須經由地方政府同意。除了4 家電力公司提出申請外,對東京電力公司來說,核災後火力發電所需的燃料費暴漲,成為巨大的財務負擔,已連續3年虧損,如今社長廣瀨直己拜會新潟縣柏崎市市長會田洋,並提出說明,希望申請重啟柏崎刈羽核電廠6、7號機組的安全審查。

▲福島核災後,日本各家核電廠全面停運檢查。(圖/翻攝自網路)

提出申請的是北海道電力公司泊核電廠1至3號機、關西電力公司大飯核電廠3、4號機,及高濱核電廠3、4號機(位於福井縣)、四國電力公司伊方核電廠3號機(位於愛媛縣)、北九州電力公司川內核電廠1、2號機(位於鹿兒島縣),共5座核電廠10機組。

實施審查的原子能規制廳,擁有因應核電廠設備及地震、海嘯專長為主的職員,以80人組成3個小組,針對每座核電廠進行審查,審查時間需半年以上;作業結束後,電力公司是否能重啟核電廠,還須獲得核電廠所在的地方自治體同意。日本吸取核災教訓,停機的核電廠若要重啟,必須符合新標準,關卡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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