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看對眼就上床是台灣夜店文化」 李宗瑞委屈落淚

▲李宗瑞自認一夜情是台灣夜店文化,堅持被害女子心甘情願和他上床,被檢察官痛罵並求處重刑。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富少淫魔李宗瑞涉嫌迷姦、偷拍女模、B咖藝人和夜店妹共34人,台北地院9日開庭,李仍堅持被害人全是自願和他做愛,辯稱「大家出來玩,看對眼就上,這是台灣夜店文化!」檢方痛斥他毫無悔意,當庭求處30年重刑,聽到「30年」這個數字,李宗瑞身體抽動,露出痛苦表情,貌似哭了出來。全案辯論終結,9月3日宣判。

前元大董事小開李宗瑞,被控於2009年8月起,乘機下藥迷昏、「撿屍」爛醉女子回租屋處性侵,還錄下迷姦過程收藏,警方調查期間性愛影片外流,一時之間演藝圈人人自危,大家都急著和李宗瑞撇清關係,最後確認34名被害人中有4人自願和他做愛,但不知被偷拍。

去年8月李宗瑞投案後遭收押至今,期間歷經8個月的審理,他自始自終否認性侵,9日開庭時,李甚至誇口說:「這些女生之前就同意和我上床!」辯稱「一夜情」是台灣夜店文化,「大家在夜店認識,看對眼、有意思,就一起出去玩一玩,她們後來只是累了,睡著了。」

但檢察官指出,影片中有被害人一動也不動躺在床上任李逞慾,也有被害人喊說「我不要」李仍硬上,怒斥李宗瑞迷姦、性侵罪證確鑿,至今還要狡辯、毫無悔意,要求法院宣告判他有期徒刑最高刑度30年。

因擔心二度傷害,34名被害人僅6人曾出庭指證,有女子當庭落淚,泣訴李宗瑞如何毀了她的一生,得知9日開庭經過,某被害人透過律師表示,「希望他被關一輩子!我要告死李宗瑞!告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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