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亮晶晶旅行日記
2007年站在阿姆斯特丹國立博物館南館裡面, 生平第一次,我一面看畫,一面把我的偶像達文西LEONARD DA VINCI完全拋到腦後去。站在林布蘭老先生為好幾個同業公會畫的團體肖像前面,光影交錯,完全讓人跌入另外一個世界。
畫中人物明明就是那些生活中賺了很多錢(有義或不義),利用公會偉大的職權(荷蘭的公會組織可是很了不起的,到現在都還可以介入主導相關法案的。) ,可能平常會作威作福大賺公會行費的老先生。
在林大師的筆下,一個個化身為充滿韻味的老人,光線與陰影到處交錯,即使偶有皺紋,也處處化作商戰歲月留下的智慧,肖像畫畫得好,真的讓人脫胎換骨,不夠有氣質的,不夠有魅力的,在巧妙的光影變化下,普通的人像,真正地成為了藝術品。
除此之外,林大師也沒忘了,他畫的不只是富商團體照,而是代表特定行業的集體肖像畫,配合該行業應該有的道具,醫師配上用來解剖的大體,布商公會配上東方來的絲絨與綢緞,燈光美,氣氛佳,即使是現代的造型公關大師,也無法塑造出來的尊貴與權威形象。
(畫中除了沒穿衣服那位, 都是出錢的金主)
不過想被林大師畫在畫裡面,可不是沒有代價的,為了應付各界龐大的需求,林布蘭成立了工作室,由眾多徒弟們幫忙畫細部,上粗胚,在由大師作最後的修飾,當然更重要的是,簽上大名。構圖除了考慮美感之外,更重要的是,誰出的錢多,誰就放在中間,出的少一點的,放旁邊一點,出的更少的,可能只剩下一個頭,甚至是半邊臉。基本原則如此,有時後為了構圖,林大師也不惜犧牲旁邊的配角,讓他們的臉被別人的手遮住了,這樣畫看來更有張力,只是惹惱了那位出錢的先生。
"夜警" 只有站在原畫前 才會被細密深淺的光影所震撼....
林布蘭最著名的作品"夜警"(Night Watch),就是藝術大師直接惹惱委託者的經典案例。準備出去巡視民兵團,畫中個個都是社會賢達,當年的民兵團大概就是今天的義警,義警隊內多的是地方上的有力人士,哪裡是受雇的畫家可以得罪的? 但是林布蘭不管這些,在畫中細細描繪了光影變化,甚至把出去巡守的白天,弄成了晚上,還讓一些重要成員的臉半張隱沒在黑暗中,有的只出現半身浮在空中,他的不忠實執行契約,惹來不少麻煩,差點就收不到酬勞。
用自畫像寫日記的林布蘭 越到晚年自畫像越是深沉
畫作光影迷人,林布蘭的人生卻是充滿了波折,一生從成名與致富的喜悅,到喪子、破產與失妻的悲痛,所有的心事,都寄託在每個階段的自畫像當中,深刻的眼神,越來越神秘的光影,這樣的林布蘭,讓人迷惑也讓人更迷戀。
1、很久很久以前,在金馬國際影展看過一部三部曲電影,其中一段女主角整天流連博物館,被一張文藝復興時的狂歡畫作吸引了,迷上了畫中俊俏男性,最後跑進畫裡了躺在大床上,準備來一場豔遇,這是什麼片啊,請記得的電影專家跟我說喔。
2 作者於2007年造訪阿姆斯特丹, 博物館現在已經整修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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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想讓你知道…一定去站在畫前面 好好看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