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外交部一名簡姓工友婚後偷吃,多次和視障女同事在辦公室和檔案庫激情,簡男高潮後,擦拭女方下體精液的衛生紙,放在辦公桌抽屜內,她事後翻臉告他性侵。高院認為,兩人是你情我願發生關係,判他無罪確定。他提告要求復職,台北地院近日判他敗訴。
▲外交部男女員工爆不倫戀。(圖/取自外交部網站)
40多歲的女同事指控,2010年1月,50多歲的簡男在外交部位於北投的檔案庫,他用手指插入她的陰道,隨後以性器摩擦她的下體到高潮,再用衛生紙擦掉精液,沾精衛生紙就放進抽屜內。
女同事說,簡男總共用手指和性器摩擦方式性侵她4次,地點除了在辦公室、檔案庫,還有值班人員的床上。外交部得知後,以「損害機關名譽」將他解雇。
法院審理時,簡男供稱,雙方情投意合,在床上那次還是「她自己爬過來」;法官傳喚兩人同事,同事作證,雙方事後仍有說有笑。法官認為,女方害怕不倫戀曝光後,工作恐不保才會提告,因此判他無罪。
據了解,簡男無罪確定後,向外交部提告要求復職。台北地院認為,他確實在辦公室內和女同事發生性行為,違反工作合約內的「不得破壞團體紀律」,判決外交部解僱合法。全案可上訴。
我們想讓你知道…真的是「外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