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清華教授:強姦陪酒女比強姦良家婦女危害小

我們想讓你知道…叫獸...你有事嗎!!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大陸歌唱家李雙江之子李天一涉嫌輪姦案,李家人對於受害者是否為陪酒員產生疑問,要求律師以無罪辯護,各界譁然。然而,清華大學教授易延友在微博上替辯護律師說話,指「即便是強姦,強姦陪酒女也比強姦良家婦女危害性小」。

李天一的新任辯護律師近日發表聲明指出,「本案是未成年人等深夜在某酒吧內,經多名成年男女酒吧人員陪酒勸酒大量飲酒後,到某賓館開房發生的,所以酒吧違法應負責任。」

辯護律師還向媒體透露,李家人懷疑受害者楊姓女子是酒吧的陪酒員,因此要求做無罪辯護。消息稱,案發當晚,李天一在酒吧喝酒時,身邊並非只有涉案的5人,另外還有其他朋友在場,從酒吧離開時,楊女並沒有反抗,李天一的朋友也就此分道揚鑣;在到達酒店後,楊女沒有明顯反抗,而且「醉酒」狀態並不明顯。

▼李天一(右)與父母。(圖/取自網路)

上述說法引發外界譁然。楊女就此委託律師做出回應,表示目前雙方律師都辦理了閱卷手續,本該遠離輿論的漩渦,回歸正常的司法渠道;李天一家人要求律師做無罪辯護完全是家事,但張揚到媒體上,影響到了她的個人形象和社會聲譽,「被迫出面」。

聲明說,楊女所接受的全部學校教育中,從來沒有遇到「陪酒女」這個概念,她不能理解李家人所稱「陪酒女」的內涵和外延。其次,縱然社會中存在所謂「陪酒女」,她依然享有別的女人所共有的安全、自由、人格尊嚴,尤其是性的不可侵犯的權利等基本人權。

聲明中進一步稱,縱然是那極少數以出賣自己身體為生的妓女,她們依然享有最基本的人權,任何人無論多麼高貴、多麼富裕,是多麼出名的名人之子,都不能在她們不同意、不情願的情況下,強行與她們發生性關係。

然而,清華大學法學院證據法研究中心主任易延友16日在微博替李天一的律師說話,他指出,「強調被害人為陪酒女並不是說陪酒女就可以強姦,而是說陪酒女同意性行為的可能性更大;另外,即便是強姦,強姦陪酒女也比強姦良家婦女危害性要小。」

▼清大教授為李天一辯護律師說話。(圖/取自網路)

易延友後來又表示,「關於最後一句,修正如下:強姦良家婦女比強姦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妓女危害性要大。」

「弱智」、「如果強姦的是他女兒,看他還會這麼講不?」、「叫獸眼光很長遠嘛,已經在為自己將來被告強姦妓女製造輿論了哦!」……易延友的說法引起網友砲轟,但他本人似乎不在意,認為「順著無知大眾說話遠比說出真理容易」,還說「看了一下評論,不堪入目。網路就是網路,不能奢望可以成為理性對話的公共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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