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佳雯/台北報導
勞委會16日公布事業單位實施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無薪假)統計資料,截至15日為止,放無薪假的事業單位共有30家、人數共675人。跟半個月前統計相比,增加2家,但實休人數675人則還是較上期減少124人。
人數方面,30家事業單位通報人數雖為725人,但實際實施人數只有675人,方式多半為月休1至4日。跟上期相比,通報人數減少99人,實際實施人數更減少124人。勞委會表示,未來會持續追蹤後續發展,並協同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積極處理,以維勞工權益。
勞委會強調,「無薪休假」不是法律用語,雇主如果確實因為受景氣因素影響,需與勞工協商減少工時以為因應,仍應遵循勞動基準法及勞委會「因應景氣影響勞雇 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相關規範,參考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範例)與員工簽訂書面協議,避免無謂勞資爭議。
勞委會提醒,事業單位如有任何違法的情事,勞工可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各縣市勞工局或社會局及撥打勞委會專線(0800-085151)進行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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