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闆誆稱熟彭淮南,詐1.6億元。(圖/ETtoday東森新聞雲)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經營精品店的女子劉孟芬,冒用央行總裁「彭淮南」名義,偽造「總裁手諭」,被害人信以為真,不斷挹注資金投資長達2年,總共被騙1.6億元。劉女遭高等法院重判15年,全案可上訴。
高等法院18日公布判決書,劉女向女富商佯稱有特殊投資管道,2年多來坑騙被害人新台幣1.6億元,遭台灣高等法院重判15年。
劉女一審遭判刑10年,但二審認為,劉女共犯17條詐欺取財罪,以及偽造有價證券罪。其中詐欺取財金額高達1.6億元,時間長達2年多,且被告僅返還、賠償約2000萬元,但一審僅判10年,無法反應被告罪行嚴重性及被害人所受損害。
判決書指出,劉女積欠地下錢莊債務,為了償債,竟向被害女富商誆稱與富邦金控執行長「沈先生」熟識,有特殊管道投資,穩賺不賠,遊說被害人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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