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呂哲明和黃姓小女友縱火燒黃家案,新北地方法院23首開準備程序庭,呂男在庭上認錯盼能減輕其刑,但黃女父親則仍語帶氣憤,希望法院能依法刑有多重就判多重。
▼中和燒家私奔小情侶新北地院今首開庭,被害人要求判重刑。(圖/本報資料照)
新北市中區一處公寓6月8日晚間突然起火延燒,黃姓屋主為搶救女兒在逃出後,又再衝入火場欲救女兒,但自己卻因嚴重嗆傷被送醫急救,一度呼吸衰竭險些送命,警方在火勢撲滅後調閱監視錄影帶後,卻發現縱火嫌竟是屋主要搶救的女兒和其男友呂哲明,2人犯案後即不知去向。
呂嫌和黃女到南部呂男姐姐家躲藏2天後,在警方策動親情勸說下投案,檢察官依殺人未遂等罪嫌起訴,並對呂男求處30年重刑。
新北地方法院23日首就全案開庭審理,呂嫌在庭上坦承縱火燒黃家的罪行,並說「我知道我自己做錯了,少女阿嬤對我很好,對不起阿嬤,請法院再給我一次機會。」,委任律師則說,請法官審酌呂坦承犯行、並無前科、素行尚佳,因一時失慮才犯罪,並無造成人員重大傷亡,請法院從輕量刑。
少女父親出庭時則希望法院能多重判多重,,並表示,我女兒只是抱怨一下,他就來殺我,我們平時對呂很好,少女阿麼也說尊重兒子的意見,我對他那麼好,他自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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