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貪污、濫權 薄熙來涉「三重罪」遭起訴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涉嫌受賄、貪污、濫用職權犯罪一案,經依法指定管轄,山東省濟南市人民檢察院25日向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根據《新華社》報導,濟南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薄熙來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貪污公款,數額巨大;濫用職權,致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刑事責任,並予以數罪併罰。

▼薄熙來曾經意氣風發,媒體也極盡好詞盛讚。(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報導指出,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薄熙來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被告人,聽取薄熙來委託的辯護人的意見。

報導並未說明薄熙來一案將何時開庭審理,但先前有外國媒體猜測,最快應該是本周開審。

薄熙來之妻谷開來和前重慶市公安局長王立軍,目前都因謀殺英國商人海伍德(Neil Heywood)遭關押。去年9月,大陸當局指控薄熙來貪汙,且罔顧法律,協助掩蓋謀殺案情。

香港《文匯報》引述大陸刑事律師謝通祥表示,如果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罪及涉案金額成立,已達死刑標準;如果薄熙來存在坦白、退贓等情節,極有可能被判死刑但緩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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