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法官也說謊?南京一名78歲的老母親,因為想念18年沒回過家的兒子單某,只好一狀告上南京六合區人民法院。《楊子晚報》25日報導指出,法官為讓老母親的兒子乖乖回家,在與村委會商量後,決定設下騙局,向他謊稱村裏的拆遷款下來了,如果不回來,所有的錢全歸大哥所有。單某接獲通知後,當即同意回家。
▲四川省大邑縣王泗鎮村民李蘭渝也因兒子未盡到贍養義務、見到自己也不喊,而告上法庭。(圖/翻攝自華西都市報)
中國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於今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法規定,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不常看望老人將屬違法。家住南京市六合區的蔣老太太,苦守家園等兒18年,只好告上法院。她說,是要法院判決兒子給自己什麼,只是想找到兒子,親眼看看他,以了卻自己的心願。
據《揚子晚報》報導,六合法院受理後,卻找不到單某,法官只好另以報紙公告;蔣老太太對此憂心忡忡的說,「如果我兒子看不到公告怎麼辦?如果他不知道要開庭怎麼辦?」法官聯繫到單某曾居住過的某村的村主任,並透過其岳父打電話要求他回家,又遭堅決拒絕。
法官與村委會商量後,決定設下騙局,請村幹部聯絡單某,向他謊稱村裏的拆遷款已下來了,如果不回家,所有的錢全歸大哥所有。調解當天,蔣老太早早地到了法庭,單某果然上當出現,老母親一見到兒子隨即淚流滿面,嘆問,「你為什麼不回家,忘了還有媽媽嗎?」
兒子從沒想過會見到母親,二話不說轉身就走。而得知母親為了見他才設了這個騙局,更顯激動。最終,母子達成調解,單某每年給母親2000元人民幣,並同意每年過年、端午和中秋節的時候回家看望老人。這是南京判的《老年人權益保護法》「常回家看看」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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