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葉毓蘭爆自請移送 徐世榮:大同分局主動提條件交換

2013年07月27日 15:54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針對警大教授葉毓蘭26日在臉書爆料,談到因抗議政府強拆大埔4戶,遭警方逮捕的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是自求移送。徐今天偕同律師詹順貴召開記者會強調,從頭到尾都是大同分局主動提「條件交換」,葉並非當事人,當天更不在現場,可能因此被誤導了。

徐世榮23日在總統馬英九座車行經管制區時,高喊「今天拆大埔,明天拆政府」口號,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和妨礙公務以現行犯逮捕,還遭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引發輿論譁然,但葉毓蘭昨天卻在臉書PO文談到,其實是對方為了社會運動,自行請求移送,警方被冠上濫權逮捕的名義實在很冤。

針對這一起自導自演說,徐世榮今天特別出面澄清,當天自己被逮捕後,警方給他兩條路選擇,一條就是依法移送地檢署,另外一條就是如果能配合,對外表示不是以現行犯身份被逮,而是被「請」去說明,就可以馬上離開

詹順貴也進一步補充,徐世榮當下立即拒絕警方的條件,便說「那你就把我移送嘛!」可能此被葉毓蘭解讀成「自動要求要移送」,實在非常荒謬。他也嚴厲譴責對方,「就是有這種不分事理的教授,才會教出沒有人權觀念的警察。

對此,葉毓蘭今天特別在臉書發表聲明指出,消息來源是出自警察在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上的報告內容,所聽所聞都有憑有據。她強調,自己無意指責徐世榮,也不認為對方是故意陷害警察,每個參與社會運動的知識份子,均有其崇高理想,或許在實踐時需要一些技巧,台灣今天的進步,都是靠這群人而來。

葉毓蘭還語重心長談到,身為警察的老師,這些在街頭執勤的員警就像她的孩子,在臉書上PO文就如同洪媽媽為洪仲丘伸冤的心情,除了希望朋友能聽到另一種聲音,也盼望大家多體諒警察的辛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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