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去年犯下台南湯姆熊殺童案的曾文欽,落網後竟說「聽說殺一個人不會判死刑」、「我不會後悔,我想要關一輩子」,台南地檢署偵結後求處死刑,而台南地方法院30日判決無期徒刑,理由是他的智能中下、身心及成長環境不健全,仍有教化改過可能。死者家屬相當失望,姑姑方珮綺更崩潰大哭。
去年12月1日,方姓男童在台南市南區湯姆熊遊藝場廁所遭割喉死亡,曾文欽當天被捕,即對檢警人員嗆聲「在台灣殺死1、2個人也不會判死刑!」,引起社會譁然,廢死與反廢死論戰。台南地檢署今年1月9日以殺人罪嫌起訴,求處死刑。
台南地方法院30日判曾文欽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方姓男童姑姑方珮綺當庭大哭,走出法庭後向媒體舉起姪子的照片,哭著狂喊「司法死掉了」!方姓男童的父親則在一邊默默掉淚,他說雖然孩子死了半年多,但是他腦海中不斷出現孩子遇害的過程。
究竟曾文欽未判死刑的理由是什麼?判決文指出,曾文欽長期失業、向親友借貸度日,為了卸除生活壓力想入獄吃牢飯,以冷血殘暴手法殺害素不相識、又無力反抗的方姓男童,被警方查獲後竟稱「聽說殺一個人不會判死刑」、「見他年紀幼小沒有抵抗能力」、「我不會後悔,我想要關一輩子」,顯見毫無尊重生命的觀念,也似乎沒有自省能力。
接著判決文指責曾文欽的行為絕難見容於人類社會,檢察官及被害人家長請求量處被告死刑,實可理解。然而,死刑是極其殘酷的刑罰,任何承認死刑制度的文明國家均應以敬謹嚴肅的態度審慎行使。
判決文強調,根據精神科醫師鑑定,曾文欽的總智商為中下智能程度,且可診斷為輕度憂鬱症及廣泛性之焦慮症,加上從小成長於較為封閉的環境,較無法正確判斷獲取的資訊是否正確,如殺一個人不會被判死刑等。曾文欽的身心及成長環境並非健全,重大犯行並非全然出自無可饒恕的惡性,仍有教化改過的可能,不宜以死刑施加其身。
另外,案發當時曾文欽雖有憂鬱和焦慮症狀,但理解和判斷能力未受損,不適用於減刑等規定,因此判決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