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檢對洪仲丘案偵結起訴18人,你覺得真相大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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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曹金生。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洪仲丘案軍檢31日偵結,其中269旅戒護士陳毅勳以涉犯從重提起公訴,最重可能面臨無期徒刑,反倒是524旅上士范佐憲雖然也遭求處從重量刑,但刑責遠不如陳毅勳。
軍檢這波起訴多達18人,其中陳毅勳被控觸犯《陸海空軍刑法》凌虐部屬致死等3罪,也就是「上官藉勢凌虐軍人致人於死罪」。軍檢認定他的犯行沒有其他長官的授意,操課強度明顯較一般管理室為高,且在洪仲丘表示不適時,陳毅勳還用言語譏諷,最終導致洪仲丘體力嚴重流失致死。凌虐部屬致死罪最輕可以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重恐判無期徒刑。
另外,同在禁閉室烈日下對洪進行最後操練的戒護士李念祖,軍檢認定他觸犯《刑法》業務過失致死罪依法提起公訴,面臨5年以下徒刑。不過,洪仲丘姊姊洪慈庸日前曾表示,李念祖與本案較無關聯,因為他才剛到沒多久,還在實習階段。
至於542旅前少將旅長沈威志、副旅長何江忠、連長徐信正、副連長劉延俊、上士范佐憲、士官陳以人等6人被軍檢署依共同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限度外處罰(《陸海空軍刑法》)、共同職權妨害自由(《刑法》)等罪提起公訴,可加重1/2刑期,以上兩罪分別可處1年或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5年以下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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