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時頭條/大兵曼寧觸犯間諜法 但「助敵罪」不成立

▲美國大兵曼寧洩密案宣判;被認是最嚴重的「協助敵人罪」被判不成立。(圖/取自網路)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美國軍事法庭30日對美國大兵曼寧(Bradley Manning) 向「維基解密」洩密案宣判。他有6項間諜罪名成立;但被認是最嚴重的「協助敵人罪」(aiding the enemy),卻被判不成立。

儘管如此,25歲的曼寧被起訴的另外21條控罪,除一條外其餘全部成立;其中多數是跟1917年通過的「間諜法」(Espionage Act)有關)。這些罪名的量刑全部加起來,他最高可被判高達136年徒刑。不過實際上刑期會短很多。

曼寧從2009年到2010年5月被捕為止,在伊拉克擔任情報分析員的他,把大批美國有關於伊拉克與阿富汗戰爭的機密:約70萬份外交電報和軍方機密報告發送給「維基解密」網站。

曼寧的辯護律師孔姆斯(David Coombs)宣稱他們贏了,希望在宣判刑期時能迎接第二次勝利。

軍事法官宣讀判決時,曼寧立正聆聽。當宣讀完畢,孔姆斯把手放在曼寧背上,低聲對他說了些話,曼寧臉上露出淺淺微笑。孔姆斯在法庭外表示他們己打贏首役,但仍必須贏得整場戰爭。量刑審判從31日起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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