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司法審理恐多人無罪!法界:軍檢已夠狠軍法果然較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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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洪仲丘冤死引爆全民怒火,軍檢偵結起訴18人,洪家批評「高官卸責,小兵扛罪」。但法界人士有不同看法,認為如果是司法偵辦「恐怕一個都不會押」,若未來移轉司法審理,應該對被告比較有利,「許多人可能判無罪」。

▲▼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曹金生召開偵結起訴記者會,表示經過連日來辦案終於有了真相;洪仲丘的舅舅胡世和痛批,起訴內容漏洞百出,他完全無法接受。(圖/東森新聞)

起訴指出,542旅旅長沈威志、副旅長何江忠、連長徐信正、副連長劉延俊、士官長陳以人和上士范佐憲等6人有共犯結構,涉嫌違反《刑法》、《陸海空軍刑法》的「共同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以外之處罰」、「共同職權妨害自由」等罪,請求「從重量刑」,最重可處7年6個月徒刑。

軍檢表示,269旅戒護士陳毅勳因「魔鬼操練」涉凌虐洪仲丘致死,依《陸海空軍刑法》「上官藉勢凌虐軍人致死」請求從重量刑,最高可判無期徒刑。軍檢定調陳是「一人所為,無長官授意」,引發外界質疑「一人扛罪」。

對此,一名主任檢察官直言,沈威志批個送人關禁閉的公文就犯罪,距離似乎有點遠,從司法的角度來看,沈根本沒有妨害自由的犯意,「果然是軍法比較嚴,軍檢已經夠狠了!

一名律師指出,《刑法》「妨害自由」必須是人對人、有具體限制行動自由、暴力脅迫行為才構成,如果上級長官沒有下令部屬關洪禁閉,就沒有犯意的問題,很難構成共同正犯。

但軍檢認為,沈威志沒有重視洪仲丘的求救簡訊,依舊草率核定關禁閉簽呈,請部屬關切只是「虛應故事」,並未能改變洪送禁閉結果,認定沈和何江忠等人有共謀剝奪洪自由的犯意,因此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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