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立庭(左)撿到10萬元,拾金不昧送警局。(圖/翻攝芳苑國中競技舞龍隊臉書)
地方中心/新北市報導
「不是我的東西,不能佔為己有。」彰化縣芳苑國中2年級男學生林立庭,7月30日騎腳踏車上學,在路上撿到10萬元現金,想到失主一定很緊張,於是在校長謝國士的陪同下到派出所報案,恰巧遇到心急如焚的陳姓失主也場,當面將錢歸還原主,陳男事後還包紅包向林立庭致謝。
林立庭說,7月30日早上8點左右,騎腳踏車準備到校參加暑期體驗營,在台17線和芳漢路口看到路旁有一疊錢,他撿起時以為是玩具鈔票,發現是真鈔後坦言,「其實內心有掙扎一下」,但想到失主不見了錢一定很緊張,他決定將錢拿到學校教給師長處理。
隨後在謝國士的陪同下,林立庭把撿到的10萬元送到附近的芳苑派出所,沒想到陳姓失主正在向警員描述掉錢經過,當場將錢歸還失主。謝國士說,林立庭沒有收取任何報酬就回校,但陳男事後堅持包紅包獎勵他的誠實行為。
謝國士說,林立庭家中有6名兄弟姐妹,他排行老二,家境並不寬裕,但父母都很重視教育,林生還是學校舞龍隊好手,經常為校爭取榮譽,師生得知拾金不昧的消息都稱讚他「好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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