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陳姓男子平日喜歡邀朋友到住處打麻將,但因常打至深夜而吵到鄰居,住其樓上陳姓女子不堪睡眠長期被干擾,乃向警方投訴,但陳男卻不知悔改,轉而在深夜前往陳女住處外,口出三字經和惡言恐嚇。全案經審理法官以陳男強迫被害人無法於夜間睡眠,涉犯強制罪和恐嚇罪,判陳男3月徒刑,因雙方和解均緩刑4年。
▲陳男打麻將聲干擾鄰居睡覺,遭投訴還嗆聲,法官判刑3月緩刑4年。(示意圖/本報資料照)
家住新北市新店區的陳姓男子平日喜歡邀朋友到住處摸個八圈,但因常常打麻將打至三更半夜,搓麻將聲過大而吵到鄰居,住在陳男樓上的陳姓女子,長期受麻將聲干擾常無法好好睡覺,陳女多次不堪其打擾而向警方投訴,警方也只能前往勸導陳男小聲一點,不要吵到鄰居。
陳男經警勸導後卻腦羞成怒,在101年10間2次在深夜及凌晨,到陳女住處外面以台語「幹X娘,臭X掰」叫罵,並再以長按門鈴及踢門方式,騷擾陳女夜間睡眠,另還嗆聲「不要再惹我,我會殺你全家」恐嚇陳女,陳女在自行錄下陳男惡行惡狀後向警報案。
全案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法官認為陳男以強暴方式,迫使陳女無法於夜間正常睡眠,妨害其行使睡眠權利,另用言詞恐嚇至陳女心生畏懼,涉犯強制罪及恐嚇危害安全罪,判決強制罪部分2月有期徒刑,恐嚇罪部分拘役30日,後因雙方和解均緩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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