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陸軍下士洪仲丘的第3張死亡證明書上,死亡地點為「自宅」,洪父認為這樣有如在家裡被人殺害,因此要求軍檢再開立第4張。但法醫蕭開平5日表示,依據陸軍下士洪仲丘母親說法,洪仲丘在自宅斷氣,死亡證明書寫死於自宅,是依據死亡時地,「沒有任何問題」。
法醫研究所法醫兼病理組組長蕭開平5日下午在法務部受訪時指出,依據家屬說法,洪仲丘當初先送醫急救無效後,留最後一口氣回到家裡拔管斷氣,因此死亡地點記載自宅,沒有問題,家屬可能產生誤會。
蕭開平說,一般非自然死亡,死亡時間和地點與事件發生可能不同,例如因車禍過世,若死者在家中斷氣,死亡地點就會寫在自宅,而不是寫發生車禍的地方。
至於死亡證明文件,可能依據偵查過程進展,例如家屬要求、檢察官發現新事證,而開立數次相驗、解剖、鑑定等不同證明書,而洪仲丘的死因是「他為」,就等於是他殺,斷氣地點在自家,因此死亡證明書才會寫死因為「他殺」,死亡地點是「自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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