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不要亂來!新北市洪姓男子在夜店「撿屍」,把女大生小如(化名)帶回家,他沒戴保險套進行3次性行為,她事後怒告他性侵。新北地檢署認為,她期間傳簡訊給朋友也沒求救,認定他犯嫌不足,5日做出不起訴處分。
▲台灣夜店盛行「撿屍」文化,也讓許多有心男女有機可乘。(圖/東森新聞)
檢警調查,2月22日深夜,洪男(24歲)到信義區某夜店把妹,他搭訕身材火辣的小如(22歲),兩人有說有笑。隔天凌晨,她不勝酒力,被他帶上計程車前往西門町MTV看電影,過程中好幾度擁抱、舌吻。
據了解,洪男當時以為小如有意思要一夜情,把她帶回新北市新莊區的租屋處,一夜激情3次,兩人隨後到板橋區的百貨公司用完早餐才分開。
洪男供稱,雖然小如在做愛時有說「不要」,但手還是一直撫摸他的下體,不知道這樣是代表她不要;她則說已有抗拒,仍遭對方霸王硬上弓。檢方難認定他是性侵,因此不起訴。
我們想讓你知道…這位女大生的想法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