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帶未成年輕度智能障礙女兒去飯店賣淫,台東地方法院判婦人有期徒刑7年2個月。(圖/翻攝自Google街景)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東一名婦人,竟將自己未滿15歲且有輕度智能障礙的女兒帶去賣淫,2012年婦人帶著女兒去飯店交給男子,收取5000元後離開,男子不顧少女反抗性侵得逞,法院一審判決婦人有期徒刑7年2個月,男子有期徒刑7年8個月,二人上訴二審被花蓮高分院駁回,維持原判,全案可再上訴。
法院審理時,男子坦承與少女發生性行為,但辯稱沒有違反女意願,也不清楚她有輕度智能障礙。法院不採信男子說法,認為少女為心智缺陷之人,男子違反其意願發生關係,依強制性侵罪判處7年8個月,少女母親為5000元帶女兒去飯店遭性侵,是共犯,因此判處有期徒刑7年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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