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縣職能治療師蔡姓男子被控利個別治療機會,長期猥褻一名就診女童達156次,高等法院將依一罪一罰計算,判處每罪4年徒刑,共可判刑624年;再由檢方聲請訂合併執行刑,最高可判30年。
▲蔡男撫摸女童私處或以下體摩擦女童身體自慰。(圖/示意照,取自電影《赤裸羔羊2》)
檢警調查,蔡男(44歲)也曾在另一名女童面前「打手槍」,女童回家告訴母親,「我看到老師的小鳥沒有毛,老師抓住自己的小鳥,手一直動一直動。」蔡男被判刑2年7月定讞,也查出此案受害女童。
據了解,由於此案女童說蔡男生殖器有毛髮,他因此辯稱下體會長濕疹,夏天會剃除陰毛,女童的證詞明顯不實。他否認犯案,還稱自己有精神疾病要求減刑。
桃園地院審理認為,蔡男或許因個人習慣在天熱時剃陰毛,但無證據證明他「全年均維持下體無陰毛」狀態,不採信他說法,依300多次強制猥褻罪合併處20年徒刑。他不服上訴高院;高院改判猥褻次數是156次。全案可上訴。
我們想讓你知道…變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