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緒勳/台南報導
台南市政府勞工局副局長余保憲指出,市政府勞工局查到以假觀光真工作的案件日增。這是有不少補習班、學校未經勞委會核准,即聘僱持觀光簽證的外國人從事補習語文教學,被以違反就業服務法開罰,去年迄今查獲違法案件有七件。這已違反就業服務法第44條之規定,依法處分15萬~75萬元整。
余保憲表示,近幾年隨著國際化的潮流,為了提升國人學習語文能力,外語教學補習班紛紛聘僱尚未經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核准工作,即聘僱持「觀光簽證」之外國人從事補習語文教學之工作,市政府勞工局從去年至今多次接獲檢舉,部分學校及補習班、幼稚園及托兒所聘僱未經許可之外國人從事外語教學工作,經查外國人大都以觀光名義入境後,在未經許可即至補習班從事外語教學工作。
余保憲呼籲:鼓勵守法、避免違法,雇主應善盡管理人之責任。他表示,另外勞工局也請業者重視外勞工作件,依據: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專門性及技術性之工作每人月平均薪資不得低於新台幣47,971元整。外國人受聘僱於補習班每週教學相關工作時數不得少於14小時,如外國人受聘於二以上雇主,每一新雇主工作時數不得少於6小時之課程。(新聞來源:民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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