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欠三個月?醒吾:非交通車,工作天要三個月。(圖/東森新聞)
東森新聞記者曾鈴媛、張仲華/台北報導
新北市林口私立醒吾中學遭到校車駕駛投訴,每天載學生上下學的交通車費應該隔月支付,校方從六月份開始竟然拖三個月給錢,投訴駕駛還說,今年三四月的校外教學車資拖到九月才支付。校方解釋,給出車資一般都需要三個月工作天,目前還沒接到類似的投訴。
投訴人表示,學校都是先跟學生收交通費,這次拖到說九月才會給現金,自己被欠的薪資零零總總加起來就大概十幾萬,一般被欠薪的司機都是投靠公司行號的私家車,根據薪資給付原則,是由司機所屬的通運公司每月開立發票給校方,學校單位出納組才會撥款下來。
投訴駕駛質疑,依照規定都是每月26號支付上個月薪資,六月份的薪水原本該七月二十六日給支票,但校方延遲拖到九月中才給,等於一拖拖了三個月,「錢都先跟學生收了,學校作業有必要拖那麼久嗎?我怕連九月都拿不到錢。」
醒吾中學學務主任徐以通解釋,非每天行駛的交通車,薪資給付規則是需要三個月的工作天,投訴駕駛再度詢問才知道是負責的通運公司延遲給發票,因此九月才給薪水,但也造成司機們的不便。
原來校外教學車資給付需要三個月工作天,但三、四月費用原本七月就該給,卻因為通運公司6月15日才給發票,所以必須延到九月中,以每車開三趟、一趟一萬四來算,一共出20台遊覽車,等於有八十四萬延遲付款,校方表示未接到投訴個案,會再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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