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國政姦殺葉小妹竟免死!檢察總長提「求死」非常上訴

我們想讓你知道…在台灣,判死刑很難?!

▲林國政姦殺葉小妹改判無期徒刑定讞,檢察總長黃世銘提非常上訴。(圖/資料畫面)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性侵累犯林國政剛出獄又姦殺雲林縣國二女生葉小妹,一、二審均判他死刑,最高法院以「智能低下」為由,改判無期徒刑定讞,引發社會譁然,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聲請非常上訴。檢察總長黃世銘認為,最高法院的判決證據取捨不當、量刑失當等違背法令,20日對林提起「求死」的非常上訴。

根據黃世銘12頁的非常上訴書指出,二審判決指林國政恐淫行曝光,用力勒頸致葉女舌骨骨折,足見其下手之狠,必致葉女於死地,輕賤人命如草芥,人性已泯,已達人神共憤程度,非與社會永久隔離不足以實現社會正義,判處林死刑,才符合比例原則

據了解,林國政曾犯下兩起性侵案,入獄服刑12年,2011年3月假釋出獄後又性侵3名女性,其中包括震驚社會的14歲葉小妹姦殺案。一、二審法官依照長庚醫院鑑定報告指林矯治困難,因而判處死刑。

最高法院認定,林國政當時精神狀態驚恐,醫院鑑定結果可能失真;另依照觀護人調查報告,認為林智力不足,致判斷是非能力不足,且林犯後有到葉小妹墳前上香、提出懺悔書,如施以長期監禁、矯正,有教化遷善可能,今年6月27日改判無期徒刑確定。

黃世銘表示,觀護人調查報告書指是花費1個月調查完成,事實上兩名調查者只探訪林國政5小時就寫出報告,調查過程草率;報告稱林智能低下、智商僅76,但林在法院審理時,針對檢方提出的證據一一答辯,顯非弱智

《刑事訴訟法》規定,對被告不利的非常上訴案件,最高法院不能對被告做出「更不利」的判決,意思是如原確定判決判無期徒刑,非常上訴結果就不能改判死刑。法界人士指出,未來遭最高法院駁回機率極高。

對此,最高法院回應,等收到非常上訴書,將視上訴內容程序是否合法、有無理由,再決定是否撤銷原判決改判或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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