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少女賣淫買Gucci水桶包嗆「不偷不搶」 媽媽哭了

我們想讓你知道…偏差的價值觀啊!

▲許多女性夢想擁有一個名牌包。(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市16歲少女「花花」為買名牌包、漂亮衣服,竟下海到應召站接客,平均每天接客10次,直到下體疼痛由母親陪同看婦產科,母親才知道女兒荒唐事。花花在警局做筆錄時說,「我又不偷不搶,是靠自己勞力賺錢!」讓人聽了直搖頭,母親也難過掉下淚來。警方22日逮捕3嫌。

高市刑大偵8隊去年10月接獲花花母親報案,警方透過花花上網紀錄,查出少女「小比」(17歲)、丁姓男子(19歲)和楊姓男子(19歲)合組應召站。3人透過網路聊天室張貼廣告,「工作簡單輕鬆、環境佳、沒有年齡限制」「既然都是要過?為什麼不選擇更好的生活?」誘騙無知少女。

警方表示,丁男灌輸少女偏差觀念,「有錢可以買喜歡的名牌包包、衣服和手機,也不用向家人拿錢」,還哄騙想成為旗下紅牌,必須懂得性愛技巧,由他親自指導「試車」,少女再開始接客。花花被丁男帶到汽車旅館試車三次。

警方調查,丁男透過少女等候客人時,設局邀賭卻暗中詐賭,花花積欠15萬元,另兩名少女「小糖」(16歲)和「小琪」(16歲)也欠了5、6萬元。3名少女每天至少接客10次,每次價碼4000元到1萬元不等,扣掉賭債,每次只能拿到幾百元,賣淫近1年還沒還完錢。

警方透露,3名少女身材火辣,手拿名牌包包、高階智慧型手機,花花砸3萬元買Gucci「水桶包」。她們在做筆錄時還不以為然地說,「這不偷不搶,我們是付出勞力賺錢。」警方將3人安置輔導。丁男等3嫌則依妨害風化、《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人口販運防制法》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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