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越南米混台灣米 泉順山水米遭罰20萬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泉順食品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小包裝「山水佳長米」,遭爆「以進口米混充國產米」銷售,行政院農委會農糧署27日表示,這屬於嚴重違規行為,損及消費者權益及市場交易秩序,除要求立即回收下架,並依糧食管理法第18條,處以新台幣20萬元罰鍰,也將要求該公司對消費者提出具體賠償方案。

▲坦承山水米混有越南米,泉順企業負責人出面道歉。(圖/東森新聞提供)

農糧署指出,依糧食標示辦法之規定,市售小包裝米以進口米混合國產米銷售,應誠實標示進口米國別及混合比例。而泉順的山水米產地僅標示台灣,未標示進口米國別及混合比例,屬嚴重違規行為,損及消費者權益及市場交易秩序,已要求立即回收下架,並處以新台幣20萬元罰鍰,列入追蹤抽檢。

農糧署說明,為維護市售米品質,每月均辦理市售米抽檢,每季抽檢件數250件,每年抽檢件數超過1,000件以上,未來將更加強全國性稽查,以維護消費者權益,而針對泉順公司零售通路之小包裝食米系列產品,農糧也將全面抽檢,並作公布。

泉順旗下產品山水米系列,遭爆以廉價的外國劣米混充台灣高檔貨,再用低於同業的價格銷售。泉順公司27日上午出面,坦承山水米系列產品確實混有「越南米」,為此對廣告消費者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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