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高分院法官胡景彬涉嫌收賄,特偵組與台中地檢署今天(29日)凌晨向法院聲押胡景彬等4人,台中地方法院上午裁定4人全都收押禁見。63歲的胡景彬曾因投資地下錢莊放高利貸、外遇養小三、喝花酒等劣行,16年前被休職3年懲戒,錢莊業者陳世明還向檢方爆料,胡景彬在酒店不但動手摸小姐乳房,還會叫小姐坐在他的大腿,脫掉對方胸罩,直接用嘴吸乳房。
2010年7月間,檢察總長黃世銘受理民眾檢舉胡景彬涉嫌收賄,核定列為「正己專案」,同年11月16日指定特偵組偵辦,蒐證調查長達3年,發現胡確有收賄情事,而且不只一次。特偵組檢察官昨天(28日)會同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檢察事務官、中機站調查官及司法警察共96人,兵分16路,同步搜索台中市、台北市、新北市等地胡的法官辦公室、住居所。
檢調人員在胡景彬住所搜到現金200多萬元,以及價值逾百萬元的洋酒禮盒、茶葉禮盒等,另查獲胡利用他人名義藏在保險箱的現金,共2000多萬元。檢方傳喚胡景彬及關係人共13人訊問,認為胡景彬涉嫌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且有串證、滅證及逃亡之虞,29日凌晨1點多當庭逮捕,3點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另外,檢方認定廖姓男子、黃姓女同居人,以及另一名黃姓女子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滅證及逃亡之虞,也向台中地院聲押禁見。台中地方法院29日清晨6點開羈押庭,上午近11點裁定胡景彬等4人收押禁見。
▼台中高分院法官胡景彬涉嫌貪瀆一案,台中高分院發布新聞稿說明。(圖/台中高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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