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男邊逞獸慾還邊講電話,行徑十分誇張。(圖/示意照,資料畫面)
地方中心/屏東報導
屏東縣陳姓男子兩度誘騙14歲弱智少女性侵得逞,甚至邊講電話邊性侵,所幸被民眾目擊報警,他事後辯稱是「花錢性交易」。法官認為,陳男犯後狡辯,惡行重大,近日判他5年6月徒刑。
警方調查,去年9月,打零工為生的陳男(51歲)趁就讀國中的少女獨自在外玩耍,先把她帶到廢棄軍營司令台後方硬上,之後又帶她到橋樑下方涵洞性侵得逞。
據了解,陳男以為地處偏僻,犯行神不知鬼不覺,但都被路過民眾發現報案。報案民眾說,當時還以為是情侶打得火熱,不以為意,後來發現女方年紀小、面無表情,才驚覺有異。
陳男到案供稱,不知道少女幾歲,也不清楚她弱智。法官依兩罪各判刑4年,合併應執行5年6月;另附帶民事賠償7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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