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小March時速可以飆到190公里?宜蘭市譚姓市民今年初開著快10年的March,在北宜高被測到時速190公里,但車廠證稱這款車極速僅170公里,加上法官認為測速器在架設、裝置、使用方式是否依照標準程序,有可議之處,因此判定撤銷原處分。
譚姓市民今年1月17日晚間開著March在北宜高頭城段32公里處,被雷達測速拍到時速190公里(該路段限速90公里),超速100公里,被開罰2萬4千元、吊扣駕照3個月。
車主申訴表示,這輛1300CC的March開了快10年,時速破百就會晃,開到190「應該會解體」;不過,警方認為測速儀器通過檢定,駁回申訴,車主轉向縣議員賴瑞鼎投訴。
賴瑞鼎服務處律師張培源發現,該路段呈S型,要飆到190並不容易;生產March的裕隆汽車則說,舊款March 原裝車極速為170公里,除非改裝,否則不可能飆到190。
法官根據上述資料,加上當天執勤員警表示對這輛March「沒有印象」,認為測速器雖經檢驗合格,但在架設、裝置、使用方式是否按照標準程序,也有可議之處,因此撤銷原處分,車主免繳2.4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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