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30多歲的張姓男子上網路聊天室找少女援交,與一名未滿14歲的少女相約一家旅館,少女為了壯膽,還找另2名少女躲在衣櫥裡。台中高分院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罪》判張男7月,緩刑2年,需支付公庫5萬元。
台中高分院判決書指出,張男未婚,是基層勞工,透過網路聊天室與自稱15歲的少女相約援交,但少女其實未滿14歲。兩人交易過一次,張男付少女3000元,一個月後他又找少女援交,這次女方找了2名友人先藏在衣櫥裡。
法官審理此案時,2名少女以手繪飯店房間陳設,成為援交證據。一審判張男7月徒刑;二審法官考量他鮮少有與異性互動的機會,犯後又坦承犯行,判處7月,但緩刑2年,並罰支付公庫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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