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淫魔」李宗瑞涉迷姦偷拍案,台北地方法院3日上午11時宣判,目前仍在押的李宗瑞到場聆判時,看到媒體大陣仗出動,還「哇」的一聲,露出驚訝表情。
201211月6日,李宗瑞被檢方依妨害性自主、妨害秘密等罪嫌起訴,以一罪一罰從重求刑209年,合併求處法定最高刑度30年,日前辯結時,檢方追加到求刑266年半,但依法最重也只能判合併執行30年。
根據一審判決,李宗瑞在強制性交部分合併判刑18年6月,妨害秘密部分判刑3年10月,得易科罰金。據電子媒體報導,他聆判後略顯失望,並繼續與律師協商有關賠償受害人的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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