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富少淫魔」李宗瑞去年的性侵偷拍案震驚全台,他不僅強上意識清醒女性,甚至連月事期間也不放過。檢察官起訴李宗瑞性侵30女,其中「月事妹」則指控對方趁自己酒醉不清醒,帶回家性侵,且強調當時自己還正值生理期;不過,法官則以女方在過程中神智清醒等因,判定不構成性侵罪。
▲7女提告性侵,偷拍性愛光碟意外反證李宗瑞無罪。(圖/東森新聞)
下藥迷姦、硬上,偷拍影片中甚至連女生月經來潮,也逃不出李宗瑞的狼爪,變態行徑超乎想像。7名受害女控告李強制性交罪,但這些偷拍光碟卻意外成為他證明自己無罪的證據;3日地院合議庭從影片判定,被害人與被告性交過程中,有性交行為的互動,因而判處李宗瑞無罪。
其中,「硬上月事妹」一事備受外界矚目,被害人指控李宗瑞藉機性侵,且自己還正逢月經來潮。法院認為,影片中女方不僅在嘿咻時意識清醒,還說「好舒服」,判定不構成性侵,但男方以手機及電腦視訊鏡頭偷拍性交過程,還趁對方熟睡時拍下胸部,依妨害秘密罪,判處徒刑 5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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