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貴犯罪獲輕判 檢擔心難遏犯罪將提上訴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李宗瑞涉嫌性侵34名女子並偷拍性愛光碟案,台北地方法院3日宣判,但合議庭變更檢察官強制性交起訴法條,改以趁機性交判處李18年6個月,偷拍妨害秘密罪部也僅判3年10個月,並得易科罰金,為此,台北地檢署擔心難以遏止相關犯罪,決定提起上訴。

李宗瑞獲輕判,檢擔心難遏相關犯罪,決提起上訴。(圖/本報資料照) 

檢方質疑,李宗瑞利用夜店生活特性,將可能上鉤的女子吸引過來,再乘機性侵並偷拍性愛影片,已形成「權貴犯罪」概念的新犯罪型態,但法院在判決中,並未正視被害女子遭性侵後真實心理反應,也未從被害人受傷害的角度審案。

檢方指出,李宗瑞受國內外高等教育,卻靠著父親的社、經地位,濫用金權勢力遊走夜店,引誘被害女子誤信其人品進而飲酒同歡,等被害人鬆懈心防後,再趁機下藥或將被害人灌醉,帶往住處性侵得逞,法官有必要對這類型犯罪加以嚴懲,而此次李案的量刑可以明顯看出是以傳統觀念作成,才造成輕判,所以,檢方將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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