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曾以塔羅牌算命詐騙前總統陳水扁的少年黃琪,9日因欺騙網友可幫忙投資卻實際盜刷百萬元案,遭最高法院判處1年2個月有期徒刑定讞。
▲騙扁少年黃琪再因盜刷案被判刑1年2個月確定。(圖/本報資料照)
「黃琪」本名黃照岡,他曾以算塔羅牌騙到前總統陳水扁,他並在民國99年5月間透過網路結識一名江姓男子,隨後再以詐騙手法向江男詐稱可幫其投資獲利,使江男誤信而把自己存揩、印章交給黃琪代為投資操盤證券與期貨交易。
但黃琪並未真正拿去投資,反而持卡盜刷,騙取被害人財物。一審認為,黃琪認識被害人時剛滿18歲,本應以儉樸為生,卻生活奢糜,還將聰明才智用於詐欺財物,犯後也沒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判處黃琪2年6月徒刑。
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則認定,黃琪部分提款行為時未滿18歲、部分提領的並非是被害人財物,最後依4個偽造私文書罪判處應執行1年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經上訴到最高法院,9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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