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男曾潛入前女友開設的道館偷走寫真照。(圖/示意照,資料畫面)
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市林姓跆拳道教練和開設跆拳道館的女館長女友分手後,竟把她裸照和其他女子裸露下體的照片,拼貼設計做成道館的宣傳海報,四處張貼在國小和電線桿上。高雄地院9日依妨害秘密罪判林男2年2月徒刑。
警方表示,2010年10月,林男和女館長入住一間汽車旅館,趁她喝醉拍攝多張裸照;2011年2月,林男闖進她的道館偷走生活照。女館長知道後要求分手,林男心有不甘,把她的裸照、生活照和其他網路上的色情照片做成海報。
警方調查,女館長發現裸照被公開後,和兒子一一撕掉海報,氣得報警提告。法官認為,林男拍攝被害人裸照,嚴重侵害被他人隱私,欠缺對他人應有尊重,因此判刑,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我們想讓你知道…好聚好散,男生太超過了!